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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档案馆组织学习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发布时间:2020-07-03 11:06:13 作者:张榕榕 来源:庆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6月30日庆阳市档案馆党组书记馆长张君洋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档案法》。
会议指出,此次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强调,档案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且精细的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自学,学深学透,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业务水平和法治观念、档案安全意识,特别在档案的查阅利用、移交、公布等方面做好保管和涉密处置,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通过这次学习,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了新修订档案法内容及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法制意识,将更加有效地促进档案事业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