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使全市档案工作朝着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目标健康发展,同时以扎实的基础工作迎接省档案局7月份在全省开展的档案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市档案局定于6月在全市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县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县区各级党委、政府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或出台相关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事业是否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档案事业发展经费是否列入当地财政预算;3元档案管护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
2、县区综合档案馆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和省上投资的县级档案馆建设是否落实;是否配备档案安全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是否建立了档案信息安全保密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范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3、县区综合档案馆档案馆是否制定了档案接收细则和每年档案接收计划;是否按期开放档案和提供已公开政府政务信息查阅。
4、数字档案馆建设是否列入信息化工作建设整体规划;档案数字化工作进展情况;电子文档归档及电子档案接收与保管情况等。
5、本地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是否设置档案室、配备相应工作设施设备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是否收集齐全、及时归档,并按期移交国家综合档案馆。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上述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对县区档案馆进行全面检查,对市、县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重点抽查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反馈检查情况等环节进行。
四、检查时间
2014年6月16日至30日。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强化意识,依法治档。要通过这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和广大工作者的档案法制意识,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落实好各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依法治档体系,努力提升依法治档的能力。
庆阳市档案局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