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甘肃省档案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法定职能,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我市档案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市档案局定于6月至10月,集中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档案组织管理、档案基础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开发利用四个方面。具体检查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庆阳市档案执法检查项目及标准》。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1、检查时间:2015年6月至8月份检查市直单位,9月至10月份检查县(区)。
2、检查范围: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县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方法
1、检查组在听取单位档案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档案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庆阳市档案执法检查项目及标准》现场评分,提出反馈意见,受检单位要根据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甘肃省档案条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3、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档案局馆,市、县区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早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切实做到措施得力,抓出实效。
2、被检查单位分管档案工作领导要参与本次检查。
3、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在开展检查前,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做好自查工作,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对照,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先行进行整改。
庆阳市档案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