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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批示见行动开新局 —— 镇原县档案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21-08-12 10:30:24  作者:董宝锋  来源:镇原县档案馆  浏览次数: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档案局专门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批示作出安排部署。近日,镇原县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批示精神和《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讨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批示精神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是对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鼓舞和鞭策。作为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担负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要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坚持对党绝对忠诚,把牢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贯彻政治标准,注重政治效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对标目标要求,强化任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明确了档案工作四个“好”的目标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镇原县档案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立足档案工作职能,坚持“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组织对馆藏有关“四史”和红色资料、书籍进行挖掘整理、编印目录。开展“红色主题书籍推介”“红色经典诵读”“党史学习教育资料赠阅”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方式。有组织开展档案接收、整理、编研和老旧档案抢救保护,常态化开展镇原籍名人名家档案资料和全县重要编研及重大活动档案资料征集、县内遗存红色档案资料抢救保护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档案“守护历史、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要求,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选派5名干部外出参加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大讲堂”活动,持续提高档案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思想锤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切实提升查档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要求,为庙渠镇等3个乡镇编写乡镇志、20多个县直单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资料查阅。今年以来,共接待查档服务545人(次),提供档案复印2700多页,查准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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