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庆阳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业务园地

业务园地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园地

文书工作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8-08-15 21:14:25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文书工作的基本原则实际上就是文书工作的总体要求,它是党和国家统一规定的文书工作的准则。199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中规定: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强调: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概括起来,文书工作的原则可归纳为八个字:及时、准确、安全、统一

(一)准确及时

及时是对文书工作的效率要求。随着社会发展节奏的加快,作为管理手段的文书工作也必须提高自身的适应性。首先必须明确办文的时限,即规定每个具体工作环节的时间,以确保文书工作的整体效率;其次,要简化办文手续和难度,如提倡报刊行文;最后,要采用现代化的手段,以加快办文速度。

(二)准确

准确是对文书工作的质量要求。所谓准确,就是要求不出任何差错。首先,在文书的拟制过程中,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观点正确,格式规范,用语确切;其次,在文书办理过程中,要体现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要建立健全各项文书工作的活动原则,合理地设计文书工作程序,改进文书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

(三)安全

安全是对文书工作在政治上、物质上的要求。首先要保证文书内容的安全,特别是一些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文书的拟制、办理和运转管理制度,消除和防范不安全因素,特别应注意在计算机和网络环境中保证公文内容不被窃取、篡改或损毁。其次,要保证文书实体的安全,要最大限度地控制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文件的损害。如防止潮湿、霉蛀,选用合适的书写材料等。

(四)统一

统一是对文书工作管理上的要求。包括管理权责上的统一、制度上的统一和标准上的统一。

所谓权责上的统一指的是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都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上的统一是指文书工作应建立统一的文书工作制度。如收发文制度、保密制度、用印制度、归档制度、文件销毁制度等;标准上的统一,是指文书工作应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来进行。如文件名称、格式的统一等等,以此来适应现代化发展技术的要求。

在机关文书工作中,只有认真遵循文书工作的基本原则,才能真正做好本机关的文书工作。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甘肃省档案局(馆)    承办单位:甘肃省档案局(馆)信息中心    中文域名:甘肃档案·公益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730010)    网站备案序号:陇ICP备17003853号     网站访问共
技术支持: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使用 1280x1024 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