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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村级档案整理 切实做好农村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15 20:32:23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4月26日,镇原县档案局在市档案局副调研员张会民的指导下,完善了村级档案整理办法,详细划分了镇原县村级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分为文书档案(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民主自治类、经济工作类)、科技档案(基建、设备、农业科技、医疗卫生档案)、专门档案(婚姻、合作医疗档案等)、特殊载体档案(照片、声像)等四大门类。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全县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农村文化、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