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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15 21:12:30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根据《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保护的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使库房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 
  二、库房温度须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要建立温湿度登记簿,坚持每天测量记载,做到翔实、准确。  并根据温湿度变化情况,随时予以调节与控制,每年根据记录资料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掌握库内外温湿度变化规律。 
  三、接收进馆的档案须经除尘后可能入库,库内的档案柜、架内须放置防虫药剂,每季度检查一次,发现虫霉情况及时处理,库内严禁堆放食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种杂物。 
  四、安全使用电器设备,每年对电器线路检查一次。库内严禁烟火,不得使用电炉,下班前要切断库内所有电源。 
  五、熟练掌握现有灭火设备的操作技术,定期检查、保养、更换。 
  六、库房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库房门窗、柜锁,库房内的钥匙不得随身携带。 
  七、库房和过渡间的门窗打开后要在下班前关闭,拉上窗帘,以减少杂质和灰尘进入库房。管理人员进库房时要穿上工作衣。每周对库房要打扫一次,半年用吸尘器吸掉柜架内的灰尘,使库内柜内始终保持整洁、卫生。 
  八、过渡间的水龙头要随时关紧,以免水流入库房,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七、非本馆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库房、确需进入应由主管局长或局长批准,由本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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