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7年档案行政执法及重点工作检查评估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甘肃省档案条例》、县区综合档案馆安全评估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验收要求,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法定职能,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我市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档案局决定于9中旬,集中开展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档案馆安全评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验收、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督查和年度目标任务书完成情况检查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详见附件1);
2、县区档案馆安全评估(详见附件2);
3、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验收;
4、县级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查;
5、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检查。
二、检查对象
各县(区)档案局(馆)及所属有关立档单位。
三、检查时间
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检查方式
1、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询问、随机抽查和实地察看等方式,按照《甘肃省各级档案馆安全评估及检查表》和《庆阳市档案执法检查项目及标准》进行现场评分。
2、听取汇报。各县(区)档案局(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材料,进行座谈汇报。
3、反馈意见。根据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向各县(区)反馈意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统一部署,及早安排,精心组织,扎实自查自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切实做好检查准备。请各县(区)接到通知后,于8日前将检查点和行程路线安排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2、完善措施,扎实整改。接到通知要主动排查,对自查发现和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3、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各检查组和各县区要合理紧凑安排检查行程和工作内容,确保扎实到位完成检查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每县区须在一天半时间内完成全部检查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要求,以良好的作风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庆阳市档案局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