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利用
档案让老人养老有了铁证
发布时间:2018-08-15 21:17:19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深秋的一天,一位老人满心欢喜地来到庆阳市档案馆,专程来给我们报喜讯。
老人姓惠,宁县良平乡人,于1971年被招工进入庆阳地区砖瓦厂工作,后调到地区运输公司,1982年因为家里缺少劳力,被迫离职。如今,老人年近古稀,两个儿子忙于自己的事业,无暇照顾老人,老人的日常生活有了困难。根据甘人社(2010)72号文件精神中提到的职工因自动离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照比例缴费,享受退休待遇。了解到这个好政策后,今年二月份,老人几经辗转之后,满怀希望地来到庆阳市档案馆查阅个人招工档案。工作人员听了老人求证的困惑与不解之后,十分同情他的境遇,就格外用心地给他查阅了砖瓦厂、运输公司、地区革命委员会等可能有凭证的多门类档案,最终在地区革委会永久档案中找到了他转正的文件。老人满意地拿着工作人员给他复制好的文件去社保局了。八月份,老人就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可以拿到1718.42元的退休金。
老人老有所依,一方面得益于国家好政策,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我们档案工作服务民生的重要性。作为档案工作者,通过我们艰辛和细致的工作,会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很容易的利用档案维护自身的权益,让档案助推“阳光政府”建设,为社会稳定构筑坚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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