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庆阳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征集利用

征集利用

当前位置:首页 > 馆藏档案 > 征集利用

死档案变成了活档案

发布时间:2018-08-15 21:16:51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今年10月10日,西峰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带着一个疯疯癫癫,看起来神志都有点不清的人来到我市档案馆,律师介绍说这是原彭阳春酒厂职工,优秀推销员冯某。

冯某,今年36岁,1991年参加工作,1992年9月份彭阳春酒厂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打开产品销路,在厂内公开招募了四名推销员,冯某就是其中之一,被分配到庆阳及长庆油田方向的经销线上,冯某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几乎跑遍了庆阳县及长庆油田的所有大街小巷和酒店饭馆,很快打开了销路,酒厂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经济效益也一天比一天好,领导满意,同志们敬佩,社会上一片赞扬声。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正当冯某工作顺心时,厂内一些没有本事,还见不得别人烟囱里冒烟的人,就像氧原子一样活跃起来了。今天说冯某短了公款几十万,明天又说冯某贪了几十万;今天说领导偏袒张三,明天又说领导偏袒李四;今天说酒厂倒闭了,明天又说酒厂让冯某捣空了。更不可思议的说什么某年某日见冯的亲属说:冯给厂长给了多少钱,准备带些公款出国定居,搞的厂长也不分真假,于1995年4月25停发了冯某的工资和一切奖金。这对一个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冯某来说,真是晴天霹雳,迎头一棒,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喘。几次上诉法院,终因证据不足而败诉,冯某痛不欲生,只能在痛苦中渡日。去年企业改制结束后,市档案馆将企业档案重新整理后,接收到市馆统一管理,冯某闻讯后,立即到北斗律师事务所请了一名律师带上介绍信来到档案馆,要求查阅档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查阅,终于找到了证据,后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洗清了冯某的罪名,并为冯某挽回经济损失38000元,真正维护了一个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冯某激动的说:我真的没想到,我还会有这一天。现在虽然是一审判决,经济暂时还未得到补偿,可是让他见到了光明。原酒厂一些同伴高兴地说:我们也真的没想到死档还会说公道。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甘肃省档案馆    承办单位:甘肃省档案馆信息中心    中文域名:甘肃档案·公益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730010)    网站备案序号:陇ICP备17003853号     网站访问共
技术支持: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使用 1280x1024 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